總統大選前的緊繃時刻,媒體報導台中監獄31名性侵犯,將於聖誕節前夕被分別移轉至醫院接受強制治療,引起社會廣泛關注,質疑指向大選前夕是否有官方「縱狼歸山」之嫌,然而獄方澄清,此舉是因應大法官釋字799解釋,性犯罪者刑後強制治療轉由衛福部負責,矯正署配合法務部檢察司政策,這31名性侵犯行動上仍是受限制,形同換地方關,而非所謂的「縱狼歸山」。
台中監獄進一步說明,這31名強制治療的受處分人中,有23位是根據《刑法》第91-1條規定,另外8人則受到《性侵害防治法》第22-1條,根據大法官3年前釋字799解釋,性犯罪者刑後強制治療的責任已轉由衛福部主導,而在法務部檢察司政策下,這批人才在年底移轉至醫院。
法務部官員進一步解釋,受強制治療的性侵犯在服刑完畢前需接受評鑑,若再犯危險性高,則持續接受刑後強制治療的保安處分。至於31名受處分人於大選前移轉,據官方表示,這是因為在2023年12月27日前,這批受處分人的治療責任由台中監獄轉移至醫院,實質上是在換一個地方繼續執行強制治療,並非所謂的「縱狼歸山」。